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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耐壓測試儀升壓和降壓速度及試驗時間|上海麥聚瑞電子儀器有限公司

關于耐壓測試儀升壓和降壓速度及試驗時間


一般**標準規定,耐壓測試時,啟動耐壓測試儀后,將試驗電壓升至試驗電壓全值的1/3(或1/2)時,開始均勻(或分段)地以不超過全值5%的速度升至全值。總的升壓時間對電機為10-15s;對低壓電器為5s;對控制微電機為3s。在全值下維持1min,試驗完畢后勻速降壓至全值的1/3時切斷試驗電壓,并將被測物短路數秒進行充分放電。但對在生產線上大批量連續生產的產品,一般很難按上述規定執行,因此某些標準規定(如GB755),對大批連續生產的,允許用規定試驗電壓值的120%,歷時1 s的試驗代替。但各類產品規定的試驗電壓值增加不同,如對電機電壓20%;中間、沖擊等繼電器增加電壓10%,試驗時間均改為1s—2s;對電動工具在帶電零件與殼體之間分部施加400V(III類)、1000V(I類)和2500V(II類),歷時3s。

滬公網安備 31010102004802號